事故一:

2022年5月2日15時55分,寧夏某電廠一期(2X660MW)在進行#2爐2B磨煤機粉管補焊工作時,一名員工從#2爐2C磨煤機分離器上部平臺處13.7米吊裝孔墜落至0米地面。隨即傷者被送往醫(yī)院救治。20時10分,傷者經(jīng)搶救無效宣布死亡。

事故二:

2022年5月3日,據(jù)甘肅蘭州西固發(fā)布公眾號消息,2022年5月3日9時40分左右,該區(qū)陳坪街道一建筑工地在開展拆除塔吊作業(yè)過程中,造成4人墜落。事故發(fā)生后,區(qū)委區(qū)政府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力量開展救治工作。

截至目前,3人經(jīng)救治無效死亡,1人受傷(暫無生命危險)。已成立事故調查組,有關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善后工作已經(jīng)開展。來源:西固發(fā)布公眾號

五一期間連續(xù)2起高墜事故4死1傷 高空作業(yè)安全不容疏忽

高空作業(yè)個人防護注意要求

(1)要按規(guī)定穿戴防護用品。如穿勞保鞋、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能穿皮鞋或塑料硬底鞋作業(yè)。

(2)登高時禁止使用沒有防滑或梯檔缺損的梯子。梯頂端應放置牢固或有專人扶梯。

(3)登高時用的腳手架要符合規(guī)定。使用前要檢查是否有斷裂傷痕,擱置必質平衡牢靠,兩梯要用繩索扎牢。

(4)注意腳手架是否堅固、結實、平衡。各層都要放底板籬笆,上下腳架要有良好的扶手,確保安全。

(5)高處作業(yè)下方必須設安全網(wǎng)。凡無外架防護的施工,必須在4—6米處設一層固定的安全網(wǎng),每隔12米(四層樓)再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wǎng),并同時設一道隨墻體逐層上升的安全網(wǎng)。

(6)在天棚和輕型屋面上操作或行走前,必須在上面搭設跳板或下方滿搭安全網(wǎng)。

(7)冬季在寒冷地區(qū)從事高處作業(yè)時,要防止踏冰滑倒,不準在走道、腳手架上倒水。

(8)在高處作業(yè)遇有雷擊或將有大雷雨時,腳手架上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立即離開。

塔吊常見事故原因

總結全國各地常年不斷的塔吊倒塌事故原因,從大的方面看不外乎三個:一是塔吊安裝與拆卸方面的問題,二是使用方面的問題,三是塔吊本身的質量問題。

一、安裝與拆卸方面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安裝與拆卸隊伍無資質,無證承攬拆裝任務。安裝與拆卸單位人員、設備、技術等方面均不具備條件的要求,是導致事故重要原因。

2、安裝與拆卸無方案、無安全技術交底,憑經(jīng)驗。拆裝單位不編制拆裝方案,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憑經(jīng)驗違章蠻干,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3、安裝與拆卸施工中違反拆裝程序。拆裝單位在拆裝過程中不按塔吊使用說明書中關于拆裝的先后順序進行拆裝,不按拆裝方案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作業(yè),圖省事,憑想象。

4、不辦理拆裝申請和驗收手續(xù)。塔吊使用單位和拆裝單位不按規(guī)定辦理拆裝申請和驗收手續(xù),失去了政府主管部門把關的機會。

二、使用方面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操作和指揮人員無證上崗。塔吊司機和指揮人員未按規(guī)定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取得資格證書上崗作業(yè),不具備相應專業(yè)技能和知識。

2、操作和指揮人員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如超載起吊、斜吊,在施工現(xiàn)場用塔吊吊住砼泵輸送管打砼且隨意回轉等等。

3、操作人員對設備日常檢查、保養(yǎng)不夠,致使塔吊存在機械方面的安全隱患。如對塔吊力矩限制器性能了解不夠,對其是否真正起作用不清楚,致使在其失效的情況下,誤以為其工作正常而導致事故。忽視了人的因素,如在什么幅度、能夠吊多重,心中無底或不明確。

4、對操作和指揮人員教育培訓不夠。很多單位只做到了崗前培訓,而忽視了對操作人員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方面的持續(xù)培訓和提高,忽視了對指揮人員的持續(xù)培訓。

三、塔吊產(chǎn)品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的原因

1、設計問題。力矩限制器的設計存在缺陷,靈敏度較差;鋼結構設計受力不合理,液壓系統(tǒng)設計缺陷等等。

2、零配件問題。力矩限制器元件質量問題鋼結構所用鋼材材質問題;液壓系統(tǒng)元件質量問題等等。

3、制造問題

3.1 鋼結構焊接達不到要求。焊縫的高度不夠,存在氣孔、夾渣甚至虛焊等缺陷,特別是塔帽、大臂、平衡臂等部件上的重要連接部位存在焊接質量問題。

3.2 鋼結構幾何尺寸與要求不符。下料未按要求,鋼材截面尺寸達不到國家標準規(guī)定。

4、出廠合格證及使用說明書的問題,無出廠合格證,屬假冒偽劣產(chǎn)品。無批次說明,對原有設計的改動也沒有標明。